中国人民银行于1996年7月1日发行香港回归祖国金银纪念币(第二组)一套。该套金银纪念币共3枚,其中金币2枚,银币1枚,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该套金银纪念币的正面图案均为天安门、华表、牡丹花,并刊国名及年号。该套金银纪念币的背面图案相同,上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文本及紫荆花,下方为九龙繁荣的景致及面值,周边是“平稳过渡,长期繁荣”中英文字样。5盎司精制金币含纯金5盎司,直径60毫米,面值500元,成色为99.99%,发行228枚;1/2盎司精制金币含纯金1/2盎司,直径27毫米,面值50元,成色为99.9%,发行11800枚;1盎司精制银币含纯银1盎司,直径40毫米,成色为99.9%,面值10元,发行88000枚。该套金银纪念币由上海造币厂铸造,中国金币总公司总经销。
香港回归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决定在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将香港交还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事件。
英国开始对香港的殖民统治,时间是在第一次鸦片战争时,当时清政府战败于1842年8月29日与英国签订的《南京条约》,将香港岛及鸭脷洲割让给英国。1860年10月,第二次鸦片战争时清政府再次战败,被迫签订《北京条约》,将九龙半岛(时称九龙司地方一区)界限街以南及昂船洲交给英国管治。1898年,清政府与英国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将深圳河以南,界限街以北的230块大小岛屿总计975.1平方公里的土地租借给英国,并将租借地称为“新界”,租期为99年。从1898年7月1日开始,至1997年6月30日期满。从而占领香港全境。
1982年9月,英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开始就香港前途问题展开谈判。虽然《南京条约》与《北京条约》皆指香港岛及鸭脷洲与界限街以南的九龙及昂船洲永久割予英国,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拒绝承认《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等所有相关不平等条约,只承认香港受英国管理,而非英国属地,并要求英国将香港岛和九龙连同新界一并交还。1997年,英国政府决定将香港的主权交还给中国,但同时争取维持英国在香港的利益。
中英双方经过两年多达22轮的谈判,最终在1984年12月19日正式签署了《中英联合声明》,决定从1997年7月1日起,中国在香港成立特别行政区,开始对香港岛、界限街以南的九龙半岛、新界等土地重新行使主权和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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