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2月21日国务院发布命令,决定由中国人民银行自1955年3月1日起发行第二套人民币,收回第一套人民币。当时已消除战争给国民经济带来的影响,工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和发展,商品经济日益活跃,市场物价稳定。国家财政在收支平衡的基础上,连续几年收大于支,国家商品库存、黄金储备也连年增加,货币制度相应巩固和健全,一个独立、统一的货币制度已建立起来。但是,由于解放前连续多年的通货膨胀遗留的影响没有完全消除,第一套人民币的面额较大(最大为50000元),而且单位价值较低,在流通中计算时,以万元为单位,不利于商品流通和经济发展,给人民生活带来很大不方便。另外,由于受当时物质条件和技术条件的限制,第一套人民币的纸张质量较差,券别种类繁多(62种),文字说明单一,票面破损较严重。
为了改变第一套人民币面额过大等不足,提高印制质量,进一步健全我国货币制度,1995年2月21日国务院发布命令,决定由中国人民银行自1955年3月1日起发行第二套人民币,收回第一套人民币。第二套人民币和第一套人民币折合比率为:第二套人民币1元等于第一套人民币1万元。
第二套人民币主景图案内容体现了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风貌,表现了中国共产党革命的战斗历程和各族人民大团结的主题思想。钞票式样打破了原有的固定的四边框形式,采用了左右花纹对称的新规格;票面尺幅按面额大小分档次递增;整个图案、花边、花纹线条鲜明,精密、美观、活泼,具有民族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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