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正如火如荼的增值税改革来说,金融保险业是块难啃的骨头。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日前从普华永道获悉,上海正在计划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改增”)试点行业。北京也申请从今年7月1日起进行试点,目前已挑选了5万多家企业进行调研工作。至于北京试点会不会扩大到所有行业,普华永道中国内地及香港地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胡根荣觉得环境还没有成熟,有些行业比如金融业,实行增值税比较复杂,还需时间研究,北京试点选择的行业大致上会和上海差不多。
进项税额抵扣如何确认最关键
金融保险业“营改增”难在哪儿?在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看来,金融业的进项税额抵扣如何确认最为关键。 “比如银行,它是一个服务性的企业,如果是实体企业的话,进项税就很清楚,就是原材料的购买。征收增值税不是算出来增值有多少再来征税,是算一个进项税,再算一个销项税,再互相抵扣,但这得需要发票,发票里会注明含税多少。而银行要看他的资产业务,理财、贷款、结算等这些销项都没有含税发票,进项抵扣怎么去界定?这是很难的一个事情。除非改变政策的方式,服务业按照他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差额征收。但现在到底哪种方式好,还不清楚。 ”刘尚希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
申银万国首席经济学家李慧勇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金融业试点增值税难度大,一方面是课税基础无法准确计量。金融业收取的价格不仅包含本身的增值额,还受许多其他因素的影响,如通货膨胀等,因此无法准确衡量其增值额。同时,金融服务和活动的提供方式多种多样,支付形式也多种多样;另一方面金融业所包括的行业很多,对其采取统一的征收方式是不现实的,适合某一行业的征收方式可能对另一行业并不适用。
而在此前“营改增”相关文件中,对金融保险业的规定是原则上按照简易计税法进行计征。胡根荣表示,假如是这样,改革对金融业就没有发挥太大作用,还有一个问题就是金融业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是否有必要纳入
若按照简易计税方式计征增值税 (按照不含税销售额乘以3%的征收率计算),金融保险业的税负将大幅下降。
以银行业为例。目前,我国现行银行业营业税的名义税率为5%,按照银行经营的不同金融业务,其计税营业额包括贷款业务收入、差价业务收入和中间业务收入。这三种业务中,贷款业务收入是银行业营业收入的主要内容,计税依据却是其经营金融业务营业收入全额,不能扣除任何相关费用,因此与提供货物征收增值税的行业相比,银行业的实际税基较宽。而除此之外,银行业还要以其计征的营业税为税基,缴纳教育费附加及城市建设维护税等,综合计算,一般银行业务的流转税综合税负在5.5%以上。
东方证券银行业分析师金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对金融保险业改征增值税的做法表示难以理解。 “首先就金融行业来讲,改征增值税不太现实,因为金融机构提供不了进项税税票。如果采用简易计税办法,那就是按照营业收入额来计税,实际上跟营业税没什么区别,只是改了一下税率,为什么就要换一个名目呢?再说如果只是为了降低税率,银行现在很赚钱,不需要国家降税补贴。 ”
但李慧勇认为意义不止于金融业本身。他认为,“将金融业纳入对其他行业是非常利好的,就金融业本身来说,至少税负也是减值的。 ”
李慧勇还表示,与一般企业相比,金融业的扣除额是非常小的,营业税改增值税实际能够得到的好处不是很多。“关键要看税基有没有变化,没有的话就可以说是换换名字,有的话就可以说影响比较大。营改增本来是想避免双重征税,如果说扣除不是很到位的话,那么这个目的可能就达不到了。 ”